從嘉義來到台北
今年三月搬離台北市
至今也在新地方住一個多月了。
然而,他人並不認為我節儉
始終認為我生活太過奢侈
或是花費在不需要的物品上。
我猜想是外表的因素吧
不討喜也不受愛戴,給人的第一印象通常很負面。
我是否像他人眼中說的那種人?
可惜,並不是。
我一直很清楚自己的生活方式
不奢侈,我知道省錢,也有在存錢。
- 十元商店是我的好朋友,能在那買,我都買。
- 會特地去早市跟媽媽阿姨們搶一件50或100的衣服。
- 發票中獎才會買衛生紙(兩串159元那種)。
- 我沒菸癮,但在ROXY工作時,我都拿公關菸或客人送的,不自己買。
- 會拿公司多餘的小七微波食品回家吃當三餐吃。
- 水果便宜買,最愛一顆十元的蘋果。
- 想吃麵包,就買一個十元或NG蛋糕邊,不然就全聯的五折商品(快過期)。
- 消費便利商店買一送一或第二件半價之商品。
- 鐘愛五十元便當,而且可以連續吃一個月。
- 到了晚上,房間只開檯燈。
- 有時會特地中午就去便當店買飯,因為菜色選擇多, 然後買回家放著,等到肚子餓再吃,冷掉也沒差。
- 從小到大,我的手機都是用別人不要的,沒自己花錢買過。
- 討厭逛街,不常跟朋友聚餐吃飯,除非不得已。
- 不講手機。
- 盡量買可以保存冷藏久放的食品。 (泡麵、御飯糰、三明治、吐司、優格、壽司、沙拉、水果、等等)
- 吃東西速度慢,容易飽。
- 拿別人不要的化妝品,就算過期也會繼續用。
- 小氣(其實是省錢)。
- 不買隨身面紙,泡麵不買碗裝,特愛補充包。
- 老娘搬出來後就沒買過保養品了,房間沒有乳液卸妝油化妝水啦啦啦啦啦。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