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5日 星期二

一個人在台北



去年畢業後,就離開家裡
從嘉義來到台北
今年三月搬離台北市
至今也在新地方住一個多月了。

然而,他人並不認為我節儉
始終認為我生活太過奢侈
或是花費在不需要的物品上。

我猜想是外表的因素吧
不討喜也不受愛戴,給人的第一印象通常很負面。

這幾天,檢視了自己的生活
我是否像他人眼中說的那種人? 


可惜,並不是。
我一直很清楚自己的生活方式
不奢侈,我知道省錢,也有在存錢。


  1. 十元商店是我的好朋友,能在那買,我都買。
  2. 會特地去早市跟媽媽阿姨們搶一件50或100的衣服。
  3. 發票中獎才會買衛生紙(兩串159元那種)。
  4. 我沒菸癮,但在ROXY工作時,我都拿公關菸或客人送的,不自己買。
  5. 會拿公司多餘的小七微波食品回家吃當三餐吃。
  6. 水果便宜買,最愛一顆十元的蘋果。
  7. 想吃麵包,就買一個十元或NG蛋糕邊,不然就全聯的五折商品(快過期)。
  8. 消費便利商店買一送一或第二件半價之商品。
  9. 鐘愛五十元便當,而且可以連續吃一個月。
  10. 到了晚上,房間只開檯燈。
  11. 有時會特地中午就去便當店買飯,因為菜色選擇多,               然後買回家放著,等到肚子餓再吃,冷掉也沒差。
  12. 從小到大,我的手機都是用別人不要的,沒自己花錢買過。
  13. 討厭逛街,不常跟朋友聚餐吃飯,除非不得已。
  14. 不講手機。
  15. 盡量買可以保存冷藏久放的食品。                       (泡麵御飯糰、三明治、吐司優格、壽司、沙拉、水果等等
  16. 吃東西速度慢,容易飽。
  17. 拿別人不要的化妝品,就算過期也會繼續用。
  18. 小氣(其實是省錢)。
  19. 不買隨身面紙,泡麵不買碗裝,特愛補充包。
  20. 老娘搬出來後就沒買過保養品了,房間沒有乳液卸妝油化妝水啦啦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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